-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咖黄敏胶囊
- 【规格】12粒
- 【生产厂家】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1023378
- 【条形码】6921248103497,6921248103732
- 【药品本位码】86901237000033
【性 状】本品为胶囊剂,内容物为着色混合颗粒。
【适 应 症】用于感冒引起的鼻塞、头痛、咽喉痛、发热等。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1~2粒,一日3次。
【不良反应】
1. 少数病例可发生粒细胞缺乏症、贫血、过敏性皮炎(皮疹、皮肤瘙痒等)、肝炎或血小板减少症等。
2. 长期大量用药,尤其是在肾功能低下者,可出现肾绞痛或急性肾功能衰竭(少尿、尿毒症)或慢性肾功能衰竭(镇痛药性肾病)
【禁 忌】
1. 对本品成分过敏者禁用。
2. 消化道溃疡患者禁用。
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注意事项】
1. 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管理机器及高空作业等。
2. 不宜大量或长期用药,以防引起血系统和肝、肾脏损害。
3. 服用本品时饮酒,会增加本品的不良反应。
4. 交叉过敏反应:少数对阿匹林过敏以生哮喘的病人,服用本品后可能发生轻度支气管痉挛性反应。
5. 对实验室检查的干扰:用葡萄糖氧化酶/过氧化酶法测定血糖可得假性低值;用磷钨酸法测定血清尿酸可得假性高值;用亚硝基萘酚试剂对尿5-羟吲哚醋酸作定性过筛试验可得假阳性结果,定量不受影响;应用一次大剂量或长期应用小剂量,可使凝血酶原时间、血清胆红素、血清乳酸脱氢酶及血清转氨酶增高。
6. 下列情况应慎用:乙酰中毒、肝病或病毒性肝炎时,有增加肝脏毒性作用的危险;肾功能人全,虽可偶用,但如长期大量应用,有增加肾脏毒性危险。
【贮 藏】密封,在阴凉干燥处保存。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1023378
原批准文号 辽卫药准字(1996)第700639号
药品本位码 8690123700003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咖黄敏胶囊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Caffein ,Atificial Cow-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Capsule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
规格 复方
剂型 胶囊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03-03-25
编号 辽20100248
企业名称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雒波
企业负责人 尹洪涛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
分类码 HabZbCab
生产范围 冻干粉针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小容量注射剂[含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注射液)]、大容量注射剂、片剂、硬胶囊剂、颗粒剂、原料药[含二类精神药品(盐酸曲马多)、烟酸占替诺、烟胺羟丙茶碱、甘草酸二胺、胸腺五肽、细辛脑、马来酸伊索拉定、硫酸氢氯吡咯雷、马来酸桂哌齐特、匹伐他汀钙、荧光素钠、奥拉西坦]*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辽宁省
生产地址 盘锦经济开发区*
更多相关:氨咖黄敏胶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