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氨咖黄敏片
- 【规格】20片
- 【生产厂家】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3022763
- 【条形码】6934345313447
- 【药品本位码】86903728000096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氨咖黄敏片
[成 份] 本品为复方制剂,本品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250毫克,咖啡因15毫克,马来酸氯苯那敏1毫克,人工牛黄10毫克。
[作用类别] 本品为感冒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适 应 症] 适用于缓解普通感冒及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发热、头痛、四肢酸痛、打喷嚏、流鼻涕、鼻塞、咽痛等症状。
[用法用量] 口服。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
[不良反应] 有时有轻度头晕、乏力、恶心、上腹不适、口干、食欲缺乏和皮疹等,可自行恢复。偶见粒细胞、血小板减少。
[禁 忌] 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
[注意事项]
1. 用药3-7天,症状未缓解,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2. 服用本品期间不得饮酒或含有酒精的饮料。
3. 不能同时服用与本品成份相似的其他抗感冒药。
4. 前列腺肥大、青光眼等患者以及老年人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7. 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8. 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
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
1. 与其他解热镇痛药同用,可增加肾毒性的危险。
2. 本品不宜与氯霉素、巴比妥类(如苯巴比妥)等并用。
3. 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302276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3728000096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氨咖黄敏片
英文名称 Paracetamol,Caffein ,Atificial Cow-bezoar and Chlorphenamine Maleate Tablets
商品名
生产单位 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92号
规格 复方(素片)
剂型 片剂
产品类别 化学药品
批准日期 2010-07-30
编号 黑20110080
企业名称 黑龙江鼎恒升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滕越
企业负责人 梁胜国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92号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含头孢菌素类、激素类)、胶囊剂(含头孢菌素类)、颗粒剂(含中药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黑龙江省
生产地址 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华路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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