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藿香正气水
- 【规格】10ml*6支
- 【生产厂家】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45022212
- 【条形码】6972014761519
- 【药品本位码】86905079000091
【药品名称】
通用名称:藿香正气水
汉语拼音:Huoxiang Zhengqishui
剂 型:颗粒剂
【成 分】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辅料为乙醇。
【性 状】本品为深棕色的澄清液体(久贮略有浑浊);味辛、苦。
【作用类别】本品为暑湿类、感冒类非处方药药品。
【功能主治】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暑湿感冒,头痛身重胸闷,或恶寒发热,脘腹胀痛,呕吐泄泻。
【用法用量】口服,一次半支-1支,一日2次,用时摇匀。
【不良反应】个别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过敏性皮疹、过敏性休克、过敏性紫癜以及心动过速等不良反应。
【注意事项】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吐泻严重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本品含乙醇(酒精)40%~50%,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及酒精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规 格】每支装10ml
【贮 藏】密封。
【有 效 期】36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45022212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079000091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藿香正气水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广西钦州市沙井大道西郊工业园
规格 每支装10ml
剂型 酊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8-10
编号 桂20110107
企业名称 广西芳菲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巫贵堂
企业负责人 巫贵堂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西钦州市沙井大道西郊工业园
分类码 HbZb
生产范围 片剂、颗粒剂、散剂、曲剂、糖浆剂、酊剂(内服)、合剂(含中药前处理和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省市 广西省
生产地址 广西钦州市沙井大道西郊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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