芬兰用药品参考价格机制迫使医药公司降低药价

2012-03-22 15:35:24    来源:  作者:

  为保证服药安全,使病人在服用便宜药品的情况下,能够同样得到及时、有效和安全的治疗,芬兰国家医药管理局确定并向全国800个药店提供了可替换药品的清单。那些从药理学或临床治疗上不能确保病人服药安全的药物,如胰岛素以及治疗癫痫和精神病的药物不能纳入可替换药品的范围。

  以药品参考价机制压低药价

  自2003年4月实施新的《医药法》以来,芬兰国家和个人用于医药消费的开支明显下降。但仍有10%的患者拒绝将昂贵药品替换成更为便宜的药品。为此,从2009年4月1日起,芬兰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药品参考价机制,以鼓励更多的患者使用便宜药品,进一步降低全国的医药开支。

  根据药品参考价机制,享受医药补贴的药品被分为几类,由芬兰药品价格委员会确定每类药品的参考价,即在同类药品中最便宜药品价格基础上增加1.5欧元到2欧元。芬兰社会保险机构根据每类药品的参考价格给予患者医药补贴。如果患者不同意将昂贵药品换成具有同等疗效的便宜药品,必须自己支付扣除医药补贴后的差价。例如医生为患者所开处方药价格为50欧元,如果同等疗效的最便宜药品价格为10欧元,那么此类药品参考价为11.5欧元。如果同意换成便宜药品,按照42%的药费补贴标准,患者在获得4.2欧元的补贴后,只需支付5.8欧元。否则,患者只能按参考价(11.5欧元)的42%,获得4.8欧元的医药补贴,剩下的45.2欧元都得自己支付。

  此外,为了鼓励更多的患者更换药品,从2009年4月1日起,可供患者更换的药品种类进一步增加,达到2300余种。为了便于患者了解和选择替换药品,芬兰药剂师协会在网上向人们提供了可替换药品的清单及其价格,人们可随时查询。

  药品参考价格机制迫使芬兰各医药公司展开竞争,药价大幅下降。各医药公司为了保证自己的销售额,使自己生产的药品特别是新药更多地被列入可替换的便宜药品名册,竞相降低药品价格。医药公司之间的激烈竞争造成药品价格大幅下降。据芬兰药剂师协会估计,随着药品价格的大幅下降,芬兰每年节约的医药开支可达1.4亿欧元。

  此外,过去有相当数量的患者由于医生开的处方药过于昂贵而放弃服药。在采取以便宜药品替换昂贵药品的措施后,这一现象大大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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