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儿子因感冒引起急性喉炎已经在八医输液5天了。药费虽然花去400了,但病情依旧没有任何的缓解。于是医生给开了个新博牌的柴胡颗粒。缴费后我发现一盒4G克*12袋的药居然是48.79元! 而在药店一盒3克*10袋的新博 柴胡颗粒只有18元钱。 我还以为医院收费错了。去质询他们,他们却回答说就是这个价格!
也就是说,相比同样的药,同样的厂家,48克的比30克的价格贵了30.79元! 18克药=30.79元!我不禁气愤:有谁来保障老百姓的死活啊?
解决药价偏高的顽症,关键是政府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中国药典》和《基本药物目录》,建立严格的质价审计制度和专家监督下的合理用药制度。严格成本核算,严格成本价到零售价的极限价差,确保质价相符。坚决打击中间环节的暴利行为,必要时取消中间环节,由药厂直接面对医院及药店,绝不允许非生产性的开支乱充成本,更不允许假借“新药”之名,行暴利之事。对于广告费用问题拟应提倡公益广告等等……。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障的医疗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