铬超标毒胶囊流向了哪些地方
国家食药监局昨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批次铬超标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责成相关省食药监局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并派员赴现场进行督查,待监督检查和产品检验结果明确后,合格产品继续销售,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理。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使用药用空心胶囊的企业,将依法严肃查处。
“铬毒胶囊”如何逃过层层监管?
据南都记者了解,从工业明胶以原料身份进入药厂,到“铬超标毒胶囊”被生产出来,再从药厂流向医疗市场,整个过程本有层层“关卡”。
然而令人疑惑的是,使用了含工业明胶外壳的“铬毒胶囊”,依然轻松越过监管部门的层层防线,以及制药企业的自我审查,最终流入市场、进入患者体内。
对此,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董金狮指出:“规定上没有盲区,现实中有盲区”。
1 [相关规定]
胶囊含铬量有明确规定为何药企不落实?
据了解,对药用胶囊的生产标准,我国曾于2010年3月进行过重新修订,当年10月正式执行。当时出版的国家2010版药典对“明胶空心胶囊”作了进一步要求,相比2000年版的标准增加的一个检查项目正是包括铬在内的重金属检查。药典中明确规定,每千克胶囊的含铬量不能超过2m g.
然而,此次央视曝光的13种问题胶囊中,有8种每千克含铬量超过10m g,其中最高的达到181.54m g,超标90倍还多。对此,一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指出,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国家药典,原本应该起到把关的作用,但显然这一关并未把好。
丽珠制药集团的一名负责人亦表示,国家对于药品的生产有严格规定,药企只要真正落实好这些规定,有毒胶囊绝不会被制成药品流入市场。中山某制药厂的技术人员也表示,每个药厂采购空心胶囊等制药原料都应该经过检验,即使原料来自有资质的原料厂也要检验。“进厂、出厂都有相关检验程序。如果原料有问题,肯定可以发现。”
此外,惠州等地一些药企还向南都记者介绍,目前药厂采购空心胶囊除了查看生产企业资质外,还要在采购合同中指定该企业使用何种品牌的明胶。不仅如此,“制药之前我们也还要进行再次检测,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