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药监局通报1月违法广告 涉及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咳息颗粒
>http://quyu.qianlong.com/44348/2012/04/27/4884@7909692.htm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2012年第一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根据公告,1月监测发现西安阿房宫药业有限公司的薏辛除湿止痛胶囊、河南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的金骨莲片、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金咳息颗粒等广告违法。
序号 3
广告中标示名称 金咳息颗粒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金咳息颗粒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0050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未标示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 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 仙桃电视台1套 仙桃电视台2套
刊播时间 2012.1.1--6/10--16 2012.1.1--6/9--16
次数 27
违法程度 严重违法
违法原因 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
处理结果 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金咳息颗粒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通知
>http://www.hubfda.gov.cn/structure/qj/ggtz/ggtzzw_82152_1.htm
各药品经营企业、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
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确保药品广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湖北省药品管理条例》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在我市潜江电视1台发布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金咳息颗粒(生产企业: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重违法广告药品(见附件),采取以下行政强制措施:
一、暂停上述药品在潜江市行政辖区内的销售,请各企业一律下架封存;
二、由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所负责上述药品的抽验;
三、责令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在原广告发布媒体相同时段,按照省局《关于对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违法药品广告更正启事有关要求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7〕404号)及《关于对严重违法广告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补充规定的通知》(鄂食药监函〔2008〕134号)要求发布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发布更正启事次数不得少于2次;
四、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企业按要求发布更正启事后,应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解除行政强制措施的申请、发布更正启事的媒体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二O一二年三月二日
金咳息颗粒、张药师喘嗽宁、耳聋左慈丸等广告骗人被查
>http://www.foods1.com/content/1430195/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5日发布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1年第10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总第103期),通报一批违法广告,名单如下:
广告中标示名称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 发布媒体 刊播时间 总次数
金咳息颗粒 金咳息颗粒 国药准字Z20010050 无 吉林省健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淮安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 2011-9-27 1
张药师喘嗽宁 喘嗽宁胶囊 国药准字Z20090671 无 长春人民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淮安电视台影视娱乐频道 2011-9-27 1
耳聋左慈丸 耳聋左慈丸 国药准字Z22022434 吉药广审(文)第2005090781号 吉林省辉南辉发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金陵晚报 2011-10-22 5
迅康耳聋左慈丸 无 现代快报 2011-10-162011-10-192011-10-222011-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