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临颍县王岗镇善庄闫村村民向记者反映,几天前村民听课买药上当受骗。
4月20日,记者在临颍县陈庄乡采访时,在东街发现一起授课卖药活动。
到底归哪个部门监管?
授课卖药行为该由哪个部门进行监管呢?记者首先来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采访。该局稽查大队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只负责查处假冒伪劣药品和医疗器械,对于在举办讲座时把食品当成药品宣传,宣称能治疗各种疾病的行为,则是夸大宣传效果,属于违法虚假广告,应当归工商部门处理;如果举办讲座的人已经收取市民的钱财,构成诈骗的,则应当由公安机关予以打击。
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队工作人员的建议下,记者来到了市卫生局。市卫生局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举办讲座者所售产品为药品则归药监局处理;如果标明是食品类,卫生部门也仅负责餐馆、超市等领域的各种违法行为,对于开办健康讲座卖“药”或保健食品的情形,卫生局也缺乏管理和处罚的相关依据。
记者查阅了我国《药品管理法》,其中第四十八条规定,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假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一)药品所含成分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分不符的;(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根据该条款,那些举办讲座的人确实是把形似保健品的胶囊冒充药品卖给群众的,应当认定为假药。相关职能部门怎么说缺乏依据呢?
市卫生局的这名工作人员也坦承,这种事件卫生、药监、工商等部门都负有监管职责。他向记者建议,我市设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市民可以向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委员会反映,由他们牵头,多部门共同行动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