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请按说明书或者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儿宝颗粒
- 【规格】10g*12袋
- 【生产厂家】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36021823
【药品名称】通用名称:儿宝颗粒
汉语拼音:erbaokeli
【成 份】太子参,北沙参,茯苓,山药,山楂(炒),麦芽(炒),陈皮,白芍(炒),白扁豆(炒),麦冬,葛根(煨)。
【性 状】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的颗粒;味甜、微酸。
【适 应 症】健脾益气,生津开胃。用于小儿面黄体弱,纳呆厌食,脾虚久泻,精神不振,口干燥渴,盗汗等症。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1~3岁一次5克,4~6岁一次7.5克,6岁以上一次10克,一日2~3次。
【作用类别】本品为厌食类非处方药药品。
【注意事项】
1.对于久泻的患儿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明确久泻的原因。
2.服药3~5天症状未见好转,应及时到医院咨询医师。
3.味过甜也可冲淡而服。
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7.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6021823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379000319;86905379000326;86905379001484
药品本位码备注 86905379000319[每袋装5克];86905379000326[每袋装10克];86905379001484[每袋装15克]
产品名称 儿宝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江西省樟树市福城工业园区
规格 每袋装5克;每袋装10克;每袋装15克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6-18
编号 赣20110050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江西省
企业名称 江西药都樟树制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李大明
企业负责人 李大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 江西省樟树市福城工业园区
生产地址 江西省樟树市福城工业园区*
生产范围 丸剂(蜜丸、水蜜丸、浓缩丸、水丸、微丸)、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散剂、酒剂、合剂、煎膏剂(膏滋剂)、口服溶液剂、糖浆剂、露剂(含中药前处理及提取)*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1-01-01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8 20120516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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