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尔心胶囊违法广告遭查处 广东国医堂制药

2012-05-17 11:36:06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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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市暂停销售15种广告严重违规药械 广东国医堂制药的康尔心胶囊上榜
  >http://info.pharmacy.hc360.com/2012/05/170844397452.shtml

  近日,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通知,对康尔心胶囊等15种广告严重违规的药品、医疗器械实施暂停销售行政强制措施。

  被暂停销售的13种药品为:广西亿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灵芝二维甲硫氨酸胶囊”(七活龙脉);广东国医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康尔心胶囊”;湖南省湘中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金龙补肾合剂”;南京同仁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阳春胶囊”;通化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壮阳春胶囊”(鑫方胶囊);太原大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固本延龄丸”;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延寿片”;山东华洋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气血双补丸”;厦门中药厂有限公司生产的“福寿胶囊”;安徽国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七味养心健脾胶囊”;广西邦琪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桂龙药膏”(葛洪桂龙药膏);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瓜糖安胶囊”;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痞和胃胶囊”。

  被暂停销售的2种医疗器械为:北京好视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好视力眼贴”;青岛伍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腰板”。

  这些违法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均为未经备案擅自发布,并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功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等宣传,误导欺骗消费者,造成了恶劣影响。

  链接:警惕康尔心胶囊用违法广告忽悠您
  >http://y.china.com.cn/info/127342

  阳光志愿者 问问 2009-11-02 添加
  自2009年7月份以来,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在有关媒体发布药品广告的过程中,存在擅自扩大药品功能主治范围、绝对化夸大药品疗效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21条的规定,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相关企业从即日起暂停对“麝香心脑通胶囊”等6个违法药品广告品种在益阳市行政区域内的销售;并责令相关企业在原广告媒体和指定时间段刊登更正启事,以消除影响。我局将在更正启事发布后15个工作日内依法对相关企业做出解除暂停销售的决定。其中实施监管的药品经营企业名单为:药品名称是康尔心胶囊,经营企业名单是家家康大药房, 金辉七里桥药店,家润多大药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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