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名称】通用名称:银黄颗粒
【成 份】金银花提取物、黄芩提取物。 辅料为:蔗糖、淀粉
【性 状】本品为淡黄色至棕黄色颗粒;味甜,微苦。
【功能主治】清热疏风,利咽解毒。用于外感风热、肺胃热盛所致的咽干、咽痛、喉核肿大、口渴、发热;急慢性扁桃体炎,急慢性咽喉炎,上呼吸道感染见上述证候者。
【用法用量】开水冲服,一次1-2袋,一日二次。
【不良反应】尚不明确。
【禁 忌】尚不明确。
【注意事项】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脾气虚寒症见有大便溏者慎用。
4.扁桃体化脓及全身高热者应去医院就诊。
5.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糖尿病患者及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贮 藏】密封,防潮。
【有 效 期】24个月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20013196
原批准文号
药品本位码 86905815000033
药品本位码备注
产品名称 银黄颗粒
英文名称
商品名
生产单位 海南思迈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海口保税区七号厂房
规格 每袋装4g
剂型 颗粒剂
产品类别 中药
批准日期 2010-09-03
编号 琼20100070
分类码 HbZb
备注
省市 海南省
企业名称 海南思迈药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楠楠
企业负责人 张玉国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海口市海口保税区七号厂房
生产地址 海口市海口保税区七号厂房*
生产范围 片剂、胶囊剂、颗粒剂;粉针剂(头孢菌素类)*
生产品种
发证日期 2010-12-28
有效期截止日 2015-12-31
adm0009于20120517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