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风湿骨痛药丸|咳嗽王
打着“祖传秘方”的幌子,几名农妇在英德乡镇圩日非法出售自制的“特效药”谋取私利。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对该起生产、销售假药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苏某兰、游某凤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和一年二个月,并判处罚金。
据悉,涉案的被告人苏某兰、游某凤均系广西平南县人。自2009年开始至2012年4月,苏某兰、游某凤伙同罗某珍(在逃)从广西柳州购买来药粉、空胶囊壳、制药塑料模板等作为制药原料和工具。3人在其租住的英德市和平南路出租屋二楼,手工制作或邮寄药粉等。之后他们委托广西玉林一些小作坊加工制成风湿骨痛药丸、风湿胶囊、咳嗽王等药(经英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为假药),再由苏某兰、游某凤及罗某珍3人分别在英德市大站镇、英红镇、沙口镇、望埠镇、九龙镇等乡镇打着“祖传秘方”的幌子向过往行人和老人兜售牟利。据统计,三人销售假药共获利约3.3万元。
据苏某兰供述,加工的假药具体成分是什么自己也不清楚,一些药粉拿回来后通过塑料模板装进买来的空胶囊里,一些则是在出租屋用开水、白糖加药粉煮成胶状后用手直接捏成黑色药丸,之后包装出售。
法院以生产、销售假药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