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欣药业“胆维丁乳”疑为山寨药

2012-10-13 11:12:39    来源:  作者:刘凯

谈话间吴姓经理,交给我们一沓产品资料。我们看到粉红色彩页大标题是小儿佝偻病科普宣传,详细介绍了什么是佝偻病,病因,症状,如何预防,以及所谓“胆维丁乳”主要成分,临床医生推荐服用方法和服用量。另一张题为“胆维丁乳口服液接服通知书”对于佝偻病和“胆维丁乳”知识介绍的更为详细。据吴姓经理告诉我们,这两张材料,发货时会附赠给代理商,只有大量分发给婴幼儿家长,才能鱼目混珠,误导他们购买。

在另一张介绍山东鲁抗辰欣药业有限公司的彩页上,记者看到了该企业的理念“推陈出新,诚实守信”以及董事长杜振新致辞:全力以赴打造中国药企的中坚力量!为患者提供更多高效的创新药品。剩下的彩页则主要介绍鲁抗集团的招商药品。除此之外记者还拿到了上海惠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的复印件。这些证照有关惠民生物的生产经营方式与范围:食品销售管理(非实物方式)。也就是说,惠民生物不具备生产食品资质,更没有生产药品的资格。

对于代理合同的签法,他说为稳妥起见自己只能代表惠民生物和我们签,货款可以打到辰欣药业的账户上。

法律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被视为假药

由于辰欣药业代理实际也是由其生产的胆维丁乳,标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是盗用,也没有国药准字号。离开辰欣药业,就此情形,我们电话咨询了山东省药监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处的工作人员。该处工作人员谈到,山寨“胆维丁乳”只能视为普通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规定: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夸大的的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上的内容负责。

随后我们查阅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以非药品冒充药品等情形视为制售假药行为。

面对举报药监部门无动于衷

从辰欣药业流出的山寨“胆维丁乳”,问题非一日之寒。作为食品药品行政主管部门的济宁市药监局,对此是否之情呢?我们决定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对济宁市药监局执法工作进行暗访。于是在4月9日下午,记者走进了位于济宁市市中区的古槐路的药监局局办公楼。

“你们到别的办公室举报吧,这事不归我管。”济宁市药监局药品市场监管科,一位负责人对于我们举报的事情很不耐烦。于是我们又来到局办公室投诉辰欣药业经销“山寨药”的问题。一位年轻工作人员告诉我们,投诉举报的业务都归济宁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受理(该支队为济宁市药监局直属事业单位)。

无奈之下我们辗转赶到地址位于济宁市高新区山推大厦11层的稽查支队。办公室王姓工作人员收下我们从辰欣药业拿出来的药盒与宣传资料以后,说尽快调查核实给我们答复。

4月11日上午,王姓工作人员致电记者称,他们按照“胆维丁乳”包装盒上标注的联系方式调查过了,山东鲁抗医药集团并不存在。他怀疑有人在冒充山东鲁抗工作人员销售“胆维丁乳”,建议记者到胆维丁乳购买地药监部门投诉。至于稽查支队有没有调查过涉事的鲁抗下属企业辰欣药业,王姓工作人员并未提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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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23-12-22 22: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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辰欣药业“胆维丁乳”疑为山寨药
这件事有结果没?药监局系统怎么是这样的?看来国家对前期的局长处理没起到教育作用!!! 回复
一定要站好队站好位加油多为人民服务
匿名发表于 2013-02-21 11:35:20
辰欣药业“胆维丁乳”疑为山寨药
这件事有结果没?药监局系统怎么是这样的?看来国家对前期的局长处理没起到教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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