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食药监局通报2012年第4期违法药品广告 兰葛降酸茶上黑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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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湖南省2012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根据公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11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违法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2〕第4期)
广告中标示名称:兰葛降酸茶
产品名称:兰葛降酸茶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鄂卫食准字[2012]143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未标示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文萃报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2.08.302012.09.06
违法广告次数:2
违法原因: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保证 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相关链接:青海暂停销售兰葛降酸茶、北大护康胶囊等产品
>http://www.foods1.com/content/1773116/
从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查实,共计22个品种广告存在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利用国家机关、科研单位在广告中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非药品宣传治疗功效等违法问题,严重误导消费者。
为保证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减少虚假违法广告造成的危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六十一条、《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第十八条规定,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有关单位暂停销售相关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