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10月份违法广告的公告 黄金御宝上黑榜
为贯彻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2012年10月期间我局广告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广告予以公告。
附件:2012年10月份予以公告的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序号:3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黄金御宝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经销公司或生产企业:咨询电话:13918582226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
刊播媒介名称:宣传资料(男性健康专刊)
刊播时间:2012-10-1
违法原因:虚假宣传
处理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市食药监局通报:东湖保健醋、黄金御宝等广告违法
>http://www.sh.xinhuanet.com/2012-11/08/c_131960372.htm
据《新闻晚报》报道,7日,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通报今年10月期间在广告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广告。其中,β-黄金活胰素(国食健字G20040726)、东湖保健醋(卫食健字(1997)第646号)、黄金御宝被通报,其违法原因是虚假宣传。目前这些违法广告已由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移送至工商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