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GARDASIL(加德士)防癌疫苗

2012-12-15 16:30:04    来源:  作者:

  假药警示:GARDASIL(加德士)防癌疫苗

  伪装港医售假药三被告在穗被判刑
  >http://www.gd.xinhuanet.com/newscenter/2012-12/12/c_113997849.htm

  冒充美国默沙东药业公司在中国大陆的经销商,生产假冒“防癌疫苗”并销往全国各地,案值达两百余万元。近日,这一团伙被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起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勇、黄某彪、代某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2年、2年、1年9个月。

  为售假药伪装香港医生

  2009年7月,被告人肖某勇在香港注册成立一家投资贸易有限公司并担任公司负责人。其租用广州市天河区某写字楼作为办公地点,雇佣黄某彪等人为公司员工,生产加工假冒美国默沙东药业公司的GARDASIL(加德士)疫苗以及其他进口药品进行销售。

  为销售上述假药,肖某勇伪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口药材行政申请批文”等国家机关公文及印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国家机关及公司、企业的印章等,并伪造了一张名为“萧红旭”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对外谎称自己是香港养和医院的医生,聚缘公司是美国默沙东药业公司生产的GARDASIL(加德士)疫苗在中国大陆的经销商,与全国多家代理商签订代理协议,通过代理商向全国各地的美容院销售假冒的“GARDASIL”(加德士)防癌疫苗(预防女性生殖系统癌症)。而事实上,默沙东医药咨询公司证实,此种防癌疫苗有严格复杂的使用要求,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在中国大陆生产、进口或者销售,只在香港市场有销售。

  销售对象多为各地美容院

  肖某勇将“GARDASIL”(加德士)防癌疫苗以每套3300元至5950元的价格卖给代理商,代理商再以9400元至11900元的价格销售给全国各地的美容院,由美容院再对外销售。依据肖某勇公司的对账单,至案发,肖某勇实际销售“GARDASIL”(加德士)防癌疫苗288套,主要销往湖北、广西、湖南、四川、广东、河南、重庆等地。

  另一被告人代某为肖某勇在湖北的代理商,2012年4月14日,其与肖某勇在湖北某大酒店召开产品推介会时被抓获,在推介会当场以及肖某勇的办公地点、暂住处共缴获案值约两百余万元的假药。

  多家被害美容院均称,肖某勇介绍“GARDASIL”(加德士)防癌疫苗时,称该产品是美国进口的,在国内没有获得国家批文,走商业路线销售,不需要通过防疫站,因此美容院均不认为该疫苗是药品。而据广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认定函,根据相关法规,“加德士”GARDASIL疫苗当属药品,但未取得我国进口药品许可批准。且依据药品分类,该药品当属处方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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