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天麻素注射液
- 【规格】5ml:0.6g
- 【主要成份】天麻素。
- 【性状】本品为无色澄明液体。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用于神经衰弱、神经衰弱综合症及血管神经性头痛等症(如偏头痛、三叉神经痛、枕骨大神经痛等)亦可用于脑外伤性综合征、眩晕症如美尼尔病、药性眩晕、外伤性眩晕、突发性耳聋、前庭神经元炎、椎基底动脉供血不足等。
- 【用法用量】肌内注射,一次200mg,一日1~2次。器质性疾病可适当增加剂量,或遵医嘱。静脉滴注,每次600mg,一日1次,用5%葡萄糖注射液或0.9%氯化钠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
- 【不良反应】1.消化系统损害:恶心、呕吐、口干、胃不适、反酸、腹痛、腹泻、腹胀、胃肠功能紊乱、肝功能异常、肝酶升高、便秘。2.皮肤及其附件损害:皮疹、荨麻疹、斑丘疹、皮炎、瘙痒、多汗。3.神经系统损害:头晕、头痛、头昏、麻木、抽搐、震颤、四肢抖动。4.精神障碍:嗜睡、失眠、烦躁、精神障碍、食欲不振。5.全身性损害:寒战、胸闷、发热、高热、畏寒、乏力、苍白、水肿。6.心血管系统损害:心悸、心动过速、高血压、低血压、心律失常、紫绀。7.血管损害和出凝血障碍:潮红、静脉炎、血小板减少、非特异性出血。8.免疫功能紊乱和感染:过敏反应、过敏样反应、输液反应、过敏性休克、面部水肿。9.呼吸系统损害:呼吸困难、呼吸急促、咳嗽、鼻干、咽喉不适。10.用药部位损害:注射部位疼痛、注射部位皮疹、注射部位瘙痒、注射部位反应、注射部位静脉炎。11.视觉损害:视力异常、眼异常、眼痛、眼不适。12.其他:耳鸣、肌痛、腰痛、排尿困难、白细胞减少。
- 【禁忌】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 【注意事项】1.严格掌握用法用量,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的给药途径给药。2.用药前应仔细询问患者用药史和过敏史,过敏体质患者慎用。3.本品不良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应在有抢救条件的医疗机构使用,用药后出现过敏反应或其他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及时救治。4.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如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 【药物相互作用】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老年患者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儿童用药】未进行儿童用药有效性和安全性研究,儿童慎用。
- 【药理毒理】1.药理:药理实验表明天麻素可恢复大脑皮质兴奋与抑制过程间的平衡失调,产生镇静、安眠和镇痛等中枢抑制作用。2.毒理:急性毒性实验:小鼠口服或尾静脉注射天麻素,剂量用到5g/kg,观察3天,未见中毒及死亡。亚急性毒性实验:犬及小鼠给药4~6天后,经血液化验,对红细胞、白细胞及血小板计数无影响。血液化验测定对谷丙转氨酶、非蛋白质及胆固醇均无影响。用动物的心、肺、脾、肝、肾、胃及肠作组织切片镜检,未见细胞变性。以上结果表明,天麻素对造血系统、肝、肾功能及血脂均无影响。
- 【药物过量】尚缺乏本品药物过量的报道。一旦过量,应进行对症和支持治疗。
- 【药代动力学】注射给药后,血药浓度高低与镇静作用时间一致,消除半衰期为4.44小时。在体内分布以肾最高,其次为肝、肺、心、脾及脑。主要从尿中排出,从尿、粪便及胆汁排出的总量为给药剂量的76.8%,其中97%经尿排出,主要在前2小时,胆汁和粪便排出很少。
- 【贮藏】密闭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3789
- 【生产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6号。
- 【药品本位码】86900239000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