菌王1号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3-03-12 15:33:05    来源:  作者:

  上海市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1月份违法广告公告 菌王1号上黑榜
  >http://www.cqn.com.cn/news/xfpd/qycx/679598.html

  为贯彻执行《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关于建立违法医疗器械广告公告制度的通知》、《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管理,现将2013年1月期间上海市食药监局广告监管中发现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的广告予以公告。

  2013年1月份违法保健食品广告汇总表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名称:菌王1号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经销公司或生产企业:咨询电话:65065649
  广告中标示的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
  广告中标示的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刊播媒介名称:宣传资料
  刊播时间:2013年1月
  刊播次数:/
  违法原因:虚假宣传
  处理部门: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处理结果:公告并移送工商部门

  相关链接:菌王1号在百度百科的宣传

  菌王1号为一种新型的生物活菌制剂,采自尼泊尔的优良菌种,包括双歧杆菌、乳酸菌等,同时含有多种中药配伍,包括:大麦芽、陈皮、莱菔子、鸡内金等。剂型为口服液,能够最大程度的保持菌群的活性。

  对于重建胃肠道菌群,调整胃肠道微生态平衡,排除致病菌和肉毒素有比较好的作用,同时,大剂量有益菌群的纳入,对增强人体免疫力,祛病抗衰有良好作用。

  常用于治疗急慢性肠炎,结肠炎,急慢性胃炎(浅表性、萎缩性、糜烂性、反流性),胃窦炎,胃溃疡,十二指肠溃疡等,以及由此引起的腹泻、便秘、大便不成形,恶心呕吐,反酸打嗝,腹胀腹痛,脓血便消化不良等症状。

  用法用量;根据病情不同,每日2-3次,一次1-支,摇匀后直接服用,不可加热或用开水冲服,以免破坏菌群活性。若有沉淀,为有效部分,可一同服下。

  研发监制单位:河南大学药物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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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4-12-04 18:07:41
现在广西电视台也在反复播出菌王1号,按照电视台的宣传,所有医院的胃肠科都可以关门了!如果是虚假宣传,为什么国家不管?**不管?电视台可以为所欲为吗?
匿名发表于 2014-09-25 09:53:39
刚刚还在播福州台
匿名发表于 2014-09-07 14:27:35
电视台赚黑钱
匿名发表于 2014-07-13 08:43:40
骗钱来的,吹得凶
匿名发表于 2014-07-07 10:23:50
现在是2014年7月7日,为什么福州电视台还在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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