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官员: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定制很难掌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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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在6月25日中国自我药疗年会上,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医药处主任科员翁林佳这样说道,“最高零售价格的定制很难掌控,高了伤害低成本小企业,低了伤害原研主流药企。”
药品之间的价格差异难以避免
翁林佳在会上介绍,我国价格管理大致分三个方面:第一是分步调整最高零售价格,促使企业回归合理;第二是进行有差别的价格管理,鼓励与控制兼顾,将区别定价与统一定价相结合,专利原研药、单独定价、统一定价,将扶持廉价药与抑制高价药相结合;第三是理顺药品差价比价关系,促进公平竞争。
一些业内人士也表示我国药品价格中54%的费用不合理。翁林佳表示,不合理的药品费用之所不能直接将其切除,一方面我国药品价格制定,并非上市以后直接进入政府定价范围,而是进入国家药品报销范围的药品,才被进入政府定价范围。但被纳入之前,就需要这些药品在市场上销售一段时间,当它在市场调节的情况下形成的相对固化的价格,进入政府定价范围之后,并非按照数学的平均价格来算平均价格,而是按照正常的生产成本来达到一个目标,通过多次调整来达到这个目标。
翁林佳表示,药品的替代性非常强,如果按照成本和事实上利润来定价,比如头孢曲松150块一支,生产成本只有5块钱,那么直接将这个药品价格降到10块钱,很快就有别的替代品种。“最高零售价格控制价格水平,更大的作用是理顺价格水平,尽量减少经济利益对临床用药的驱动。”
翁林佳透露,政府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对同种药品的不同品规之间,药品差比价规则,同种药品的不同品牌之间都出台了相关政策。
药品最高零售价定价难以掌控
“药品价格管理面临的形势已经发生了变化。”翁林佳这样表示。
他介绍,最初的药价管理管理作用形成是为了限制药品价格过快增长,限高防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