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食药监局1-6月市级媒体违法药品广告 吉林省东丰药业藤黄健骨丸上黑榜
2013年1-6月,绍兴市共计监测市本级媒体347家次,共监测到媒体药品广告1582条次,其中涉嫌违法广告总计为11条次,涉嫌违法率为0.70%。具体监测情况按刊播时间排列如下:
序号:8
药品名称:藤黄健骨丸
药品生产企业名称: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刊播媒介名称:绍兴有线娱乐频道(网络服务)
刊播时间:2013-3-17
刊播次数:1
违法原因:涉嫌未经审批擅自发布,夸大产品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断言、保证,利用专家、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等
经销药店: 未标示
相关链接:潜江市食药监局通报违法广告 涉及辽宁金丹药业、吉林东丰药业
日前,潜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以下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向社会发布如下消费警示:
一、辽宁金丹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参茸丸(鹿王参茸丸)”,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1020198,该药品为非处方药,其功能主治为:“滋阴补肾。用于肾虚肾寒,腰腿酸痛,形体瘦弱,气血两亏”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介潜江电视1台、2台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该产品“专利国药非处方服用完全有保证,服用当天见效,买4送1,买6送2。 ” 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二、吉林省东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藤黄健骨丸和驱风通络药酒(古佗双宝)”,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22021814和 国药准字Z20026501,其功能主治分别为:“补肾,活血,止痛。用于肥大性脊椎炎,颈椎病,跟骨刺,增生性关节炎,大骨节病”和“追风定痛,除湿散寒。用于风寒湿痹所致的四肢麻木,关节酸痛。”该药品为处方药,近期多次在大众媒体潜江电视2台发布违法广告,广告中宣称该产品 “只需三服药,风湿骨病全除掉”。 广告中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作证明,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