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食药监局关于发布2013年第9期违法广告公告 冠心七味胶囊上黑榜
为加强药械和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加大对违法广告的曝光力度,依据有关要求,现将2013年9月份监测到的部分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予以公告。
广告中标示名称:冠心七味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冠心七味胶囊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80266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市场星报 新安晚报
刊播日期:2013-9-7
刊播次数:2
相关链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稽查总队: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广告法》《药品广告审查办法》《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我局对辖区内的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请各单位加强对辖区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加大对消费者购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
特此通知。
附件:2012年第2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三日
序号 药品名称 批准文号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违规描述 3
冠心七味胶囊 国药准字Z20080266 内蒙古惠丰药业有限公司 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品广告;篡改经批准的药品广告内容进行虚假宣传;含有以患者名义作证明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