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暂停销售9个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品种 柏独青大将丸上黑榜
2013年10月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决定对上述违法宣传品种实施暂停销售措施。
广告中标示名称:柏独青大将丸
通用名称:青大将丸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0053204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山西华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衡阳都市频道
违法原因: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是否经药监部门公告:是
暂停区域:衡阳市
相关链接:关于发送2008年第3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广告法》,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我局对本市辖区内27个电视频道和32份报纸类媒体2008年5月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了监测。现将监测结果予以公告:
一、共监测到违规发布的药品广告145条/次,均为平面媒体发布。其中属于“严重违规行为”的药品广告106条/次,违规行为主要表现在任意夸大适应症、功能主治或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部分为利用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名义或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医疗机构或专家、医生、患者等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含有治愈率、有效率、获奖及与其它品种进行比较等综合性评价的内容等。
二、违规广告涉及药品品种43种,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的处方药品种17种,其中“青大将丸”、“玉露保肺丸”等五个药品品种发布违规广告情节严重。
三、部分药品广告存在未经审查发布和擅自篡改广告审批内容的行为。
我局已将上述违规情况移交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查处理。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