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发布2013年第11期虚假违法广告公告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医院上黑榜
黑龙江省工商局将81条典型严重虚假违法广告予以公告曝光,要求违法媒体停发和整改违法广告,提示广大消费者防止上当受骗。
哈尔滨市公安消防医院医疗广告。广告中“3天平喘、1—2疗程彻底治愈!无创、安全、无副作用”等内容。该医疗机构是军队医院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含有绝对化用语、含有保证治愈的情形,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新晚报8月8日B04版、都市资讯报8月16、23日11、21版八分之一版面。
广告二中“采用先进的TPS光磁靶向治疗系统,迅速清除肺部病毒基因和死痰,无创、安全、无副作用、随治随走”等内容。该医疗机构是军队医院不得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涉及医疗技术,含有绝对化用语,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都市资讯报8月20日07版十分之一版面。
相关链接:哈尔滨市公安消防医院骨病、风湿治疗中心在黑龙江晨报乱发违法广告被查处
地区是黑龙江,发布广告机构是哈尔滨市公安消防医院骨病、风湿治疗中心,报刊名称是《黑龙江晨报》,发布条数是7。
公告单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信息来源:关于发布2012年虚假违法中医医疗广告(报纸第一批)监测情况的函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