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9月违法广告公告 杂多冬虫夏草胶囊上黑榜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仍继续发布违法广告的药品,武汉市食药监局将依法对其采取暂停销售措施。
广告类别:保健食品
广告名称:杂多冬虫夏草胶囊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寿世宝元牌冬虫夏草(菌丝体)胶囊
生产企业或证件持有者名称:湖北省葛店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恒生物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药品(保健食品)卫食健字(1998)第111号
媒体名称:武汉人民广播电台
开始日期:2013-9-1/4/9/16/23
违法表现: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相关链接:关于公布《2012年2月份违法药品等广告公告》的通知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监督管理,严厉整治违法发布广告行为,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秩序,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和《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并及时上报违法广告情况。
2012年2月份全省报刊、广播、电视刊登和播出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等违法广告70起,违法1312频次。现将28起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如下:
9 藏秘雪域冬虫夏草 未标示 卫食健字(1998)第111号 兰州晚报西部商报读友报 7808575 6 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形象证明保证疗效说明有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