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10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电子灸治疗仪上黑榜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江苏省2013年10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根据公告,苏州工业园区为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电子灸治疗仪、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荨麻疹丸、辽宁美林药业有限公司卡波姆凝胶、武汉三和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玛卡牌玛卡益康咀嚼片等产品广告违法。
广告类别:医疗器械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电子灸治疗仪
生产企业名称(证件持有者):苏州工业园区为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2
发布公告单位: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产品性能结构及组成 电子灸治疗仪由控制主机、灸头、灸片组成,灸片由导热层、载体层、医用水刺布层组成,灸头由上盖、中盖、底盖、发热体、磁体组成;电子灸治疗仪根据输出灸头个数不同分为六种型号;灸头灸疗温度设定范围:30℃~85℃内连续可调,灸头中心点恒温值的误差在30-70℃内≤±3℃,在71-85℃内≤±5℃;灸头灸疗温度设定范围:0~99分钟内连续可调,定时的误差≤±1min;升温时间≤5min;施灸最大半径为1500mm,误差为±10%;灸头表面磁场强度为23-120m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