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第12期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姚氏通络活血胶囊上黑榜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日发布2013年第12期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以下为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案例:
哈尔滨市康宝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姚氏通络活血胶囊(国药准字B20020595)”,处方药,其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活血祛瘀、通络止痛。适用于血瘀型腰椎间盘突出症之腰痛等症状。”广告中宣传为“即可快速促使髓核失水萎缩,又可促使神经根周围组织水肿快速消除,双效合一,标本兼治,从根本上治愈腰椎间盘突出……‘姚氏’填补了世界骨病治疗史上长达150年的历史空白……”等。
该药品广告宣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介刊播,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
相关链接:西摩牌免疫胶囊、姚氏通络活血胶囊等广告违法
从国家工商总局网站获悉,5月21日,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2010年第一季度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检查报告,其中重点抽查了3月18日至20日各省(区、市)晚报和3月22日各省(区、市)电视台卫视频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并对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及其发布媒体予以曝光。
《贵阳晚报》于3月18日第17版发布的肾炎温阳片、肾炎解热片药品广告和《燕赵晚报》(河北)于3月18日B14版发布的姚氏通络活血胶囊药品广告也被曝光。这两则广告宣传的药品属于处方药,按有关规定不得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并且两家媒体发布的广告中都含有使用患者名义证明疗效的内容,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规定。《西安晚报》于3月18日发布的桑枝颗粒药品广告同样违反了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处方药广告的规定,其广告内容超出药品监管部门核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