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灵丸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4-01-02 13:00:53    来源:  作者:

  江西食药监局发布2013年11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 乙肝灵丸上黑榜

  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监测到江西省各级各类媒体发布的违法广告予以公告。此次公告共涉及48家生产企业的47个产品,共发布违法广告总次数为1020次。

  广告类别:药品
  广告中标识名称:乙肝灵丸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乙肝灵丸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陕西步长制药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1
  发布公告单位: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相关链接:济南三株福尔制药乙肝灵丸药品广告严重违法曝光

  乙肝灵丸药品广告(生产厂家为济南三株福尔制药有限公司)。该广告属于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的处方药广告,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武汉晨报(湖北)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2012年11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公布了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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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5-06-02 14:11:06
我用了四个疗程的药还没转阴,害了我两年多,因该遭到天打雷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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