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复康消渴化糖胶囊

2014-01-22 11:17:28    来源:  作者:

  假药警示:复康消渴化糖胶囊

  对危害民生犯罪“零容忍”

  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0年以来全省法院依法惩治危害民生犯罪的有关情况,并公布五起危害民生犯罪案例。

  2010年至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67件371人。审结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19件34人。审结非法行医案件105件107人。审结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52件65人。审结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件2件2人。审结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6件6人。审结污染环境案件1件6人。

  省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对于危害民生、侵犯民利等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严惩。省法院近期将协同公安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开展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专项整治。

  五起典型案例

  案例1:产销假药案

  2008年9月,彭少雄、鲁从军通过往西药粉末、维生素粉末中掺入中药药渣方式,先后制造“复康消渴化糖胶囊”、“大败毒胶囊”等20余种假药,销售给彭治国等人,累计金额2319395元。彭治国通过网络、报纸作虚假广告宣传,冒充专家咨询等方式,将假药销往各地。

  2010年11月,彭少雄等11人在武汉市江汉区落网。经检测,这些假处方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

  法院依法判处彭少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鲁从军、彭治国有期徒刑10年,并分别处罚金人民币50万、30万元。其他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至2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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