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五毒骨筋丸
3农民私房内制售20多种假药分别领刑
“虫草生精丸”、“五毒骨筋丸”这些药名,听起来好像很名贵、神奇,而实际上是几个只有小学文化的汉川农民,在汉阳的私房内捣鼓出来的。昨天,记者从汉阳区检察院获悉,3名汉川籍制造假药人员获刑。
2010年9月至2012年12月,黄德某、邹艳某(女)通过河南省豫鑫物流等物流公司,从钟某等人处获得假药半成品、包装材料及伪造的药品销售文件,在汉阳区米粮村陈湾15号内违法生产标识为“虫草生精丸”、“五毒骨筋丸”、“金乌骨通胶囊”等假药。
2012年7月开始,黄某(女)受黄德某、邹艳某雇佣,不定期帮助其生产假药。3人中只有邹艳某是初中文化,其余两人只有小学文化。黄德某、邹艳某通过在互联网发布药品信息等方式推销其生产的假药,并通过物流公司将假药销售给孙某、杨某等人,他们知道制假药会被打击,为自保,冒用他人身份办理银行卡收款。
2012年12月7日,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对汉阳米粮村陈湾15号进行检查,当场抓获正在生产假药的黄德某、邹艳某,并查获其冒用新疆制药、上海佰家壹医药、贵州盛世龙方制药等单位名称生产的20余种假药,其中有盒装6069盒、胶囊55828板、膏药4000贴,此外还查获散装假药丸450公斤、生产假药的工具及伪造的药品销售文件。
汉阳区法院审理认为,黄德某、邹艳某已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黄某在知情的情况下参与此事,同样构成生产假药罪。判处黄德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判处邹艳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