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食药总局:“清凉膜膏”等10个广告违法情节严重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2013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汇总情况, “桂龙药膏”等10个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违法情节严重。
(八)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医疗器械“清凉膜膏”,其适用范围为“1.用于缓解因皮炎、过敏、湿疹、疥、癣、荨麻疹、带状疱疹、阴虱、蚊虫叮咬及暴晒后紫外线过敏引起的皮肤瘙痒和各类过敏的症状。2.用于缓解静脉曲张、脉管炎引起的皮肤痒、痛、酸、麻、腿困无力等症状。3.用于缓解因痛风引起的关节肿胀疼痛,屈伸不力,滑膜炎,腱鞘炎等症状”。广告宣称“无论轻、中、重度静脉曲张,脉管炎,老烂腿均可使用,无需手术,有效果”等。
相关链接:北京市药监局发布2013年6月份违法广告公告 清凉膜膏榜上有名
2013年6月,北京市药监局对本市27个电视频道、10个电台频道和40种报纸类平面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违法广告的共计405条,均发布在平面媒体。
广告类别:医疗器械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清凉膜膏
广告中标识名称:脉立平牌清凉膜膏
生产企业(申请人)名称:合肥润德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