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查处99蛤蚧大补胶囊等一批吹牛药品广告 三仁堂阳春口服液上黑榜
近期,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监测到药品违法广告共185条次,涉及44个药品品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共25条次,涉及7个医疗器械品种;保健食品违法广告共30条次,涉及10个保健食品品种。
其中,违法发布广告情节严重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有5家。广告中标示为贵州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药品“三仁堂阳春口服液”就是其中之一。
相关链接:违法广告药品阳春口服液禁止在我市范围内销售
12-05-09 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正式实施《赣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企业经营广告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的暂行规定》以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重拳出击药品广告市场,使市场上泛滥的药品广告得到了有效的遏止。但2012年以来,违法药品广告宣传又有所抬头,截止4月底我局已强制下架8种违法广告药品,暂停其在我市范围内的销售,并将其违法药品广告移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
近期,经我局广告监测发现4—5月份在赣州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率每天晚上22:00至24:00播放的贵州三仁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阳春口服液”(国药准字Z52020015)广告,属严重违法广告宣传,其广告内容未经审批,有涉性内容,夸大治疗效果,使用绝对化语言不科学地宣传产品功效,且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进行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为此,我局依据有关规定对“阳春口服液”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暂停其在我市范围内销售,并提醒消费者不要轻信虚假广告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