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
- 【商品名/商标】
类克
- 【规格】100mg
- 【主要成份】英夫利西单抗;辅料:蔗糖、吐温80、磷酸二氢钠(或磷酸二氢钠一水合物)、磷酸氢二钠(或磷酸氢二钠一水合物)。
- 【性状】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为白色固体,溶解后为无色至淡黄色液体,泛乳白色光,无异物。
- 【功能主治/适应症】
类风湿关节炎:本品是疾病控制性抗风湿药物。对于中重度活动性类风湿关节炎患者,本品与甲氨蝶呤合用可用于:减轻症状和体征;改善身体机能,预防患者残疾。克罗恩病:对于接受传统治疗效果不佳的中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患者,可用于:减轻症状和体征;达到并维持临床疗效;促进粘膜愈合;改善生活质量;使患者减少皮质激素用量或停止使用皮质激素。瘘管性克罗恩病:对于瘘管性克罗恩病患者,可用于:减少肠-皮肤瘘管和直肠-阴道瘘管的数量,促进并维持瘘管愈合;减轻症状和体征;改善生活质量。强直性脊柱炎:对于活动性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可用于:减轻症状和体征,包括增加活动幅度;改善身体机能;改善生活质量。
- 【用法用量】类风湿关节炎:首次给予3mg/kg,然后在首次给药后的第2周和第6周及以后每隔8周各给予1次相同剂量。本品应与甲氨蝶呤合用。对于疗效不佳的患者,可考虑将剂量调整至10mg/kg,和/或将用药间隔调整为4周。中重度活动性克罗恩病、瘘管性克罗恩病:首次给予5mg/kg,然后在首次给药后的第2周和第6周及以后每隔8周各给予1次相同剂量。对于疗效不佳的患者,可考虑将剂量调整至10mg/kg。强直性脊柱炎:首次给予5mg/kg,然后在首次给药后的第2周和第6周及以后每隔6周各给予1次相同剂量。用0.9%氯化钠注射液将本品的无菌注射用水溶液稀释至250mL:从250mL0.9%氯化钠注射液瓶或袋中抽出与本品的无菌注射用水溶液相同的液体量,将本品的无菌注射用水溶液全部注入该输液瓶或袋中,轻轻混合。输液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输液装置上应配有一个内置的、无菌、无热源、低蛋白结合率的滤膜(孔径≤1.2m)。未用完的输液不应再贮存使用。未进行本品与其他药物合用的物理生化兼容性研究,不应与其他药物同时进行输液。
- 【不良反应】输液反应,过敏反应,头痛、眩晕,胃肠道反应,呼吸困难、胸膜炎、肺水肿,感染、乏力、胸痛、水肿、潮热、疼痛、寒战,面部潮红、血栓性静脉炎、瘀斑、血肿,血压异常,失眠或嗜睡,肝功能异常,心悸或心动过缓,血象异常。上市后报告:血液和淋巴系统:粒细胞减少症、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各类血细胞减少症、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全身和用药部位:过敏反应、过敏性休克、输液反应、血清病。心脏:心包积液。免疫系统:脉管炎。良性及恶性肿瘤:肝脾T细胞淋巴瘤(克罗恩病和溃疡性结肠炎:主要为青少年和青年患者)、儿童恶性肿瘤、白血病。神经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性疾病(如多发性硬化症和视神经炎)、外周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格林-巴利综合征、慢性炎性脱髓鞘多神经病、多灶性运动神经病)、神经性病变、癫痫发作、横贯性脊髓炎。感染和传染:机会感染(如曲霉病、非典型分枝杆菌病、球孢子菌病、隐球菌病、念珠菌病、组织胞浆菌病、李斯特杆菌病、肺囊虫病)、沙门菌病、败血症、结核病、原虫感染和乙型肝炎再激活。呼吸、胸、膈:间质性肺病(包括间质性肺炎/肺纤维化)、非常罕见快速进行性疾病。肝胆系统:肝细胞损害、肝炎、黄疸、自身免疫性肝炎和肝衰竭。皮肤和皮下组织:血管炎(多发于皮肤)、包括新发的和脓疱性银屑病(多发于掌/跖部)、史-约综合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多形性红斑。
- 【禁忌】已知对鼠源蛋白或本品其他成份过敏的患者禁用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对于患有中重度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学会III/IV级)的患者,给予10mg/mL可能增加因心力衰竭加重引起的住院率和死亡率。因此本品剂量高于5mg/mL时禁用于中重度心力衰竭患者。
- 【注意事项】不应用于严重感染活动期的患者,有结核病菌感染者,应先治疗结核。慢性或反复感染、心衰、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患者慎用。若患者在治疗期间出现狼疮样综合征征兆,或肝酶升至正常上限的5倍以上,应立即停药。孕妇慎用,哺乳妇女用药期间应停止哺乳。
- 【药物相互作用】尚未进行特定的药物相互作用研究。不建议注射用英夫利西单抗与阿那白滞素及阿巴西普合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尚不知本品是否会对胎儿造成危害或影响生育能力。对孕妇,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方可给予本品。哺乳期:尚不知本品是否经母乳排出以及食入后是否全身吸收。应考虑本品对母亲的重要性来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用药。
- 【老年患者用药】尚未进行对老年患者使用本品的特定研究。尚未观察到本品的体内分布容积和清除率与年龄的相关性,但由于通常老年人群的感染发病率较高,因此在治疗老年患者时应慎重使用。
- 【儿童用药】本品用于4岁以下的青少年类风湿关节炎患者和6岁以下的克罗恩病患儿的研究尚未进行。对于青少年类风湿关节炎和强直性脊柱炎患者,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本品用于克罗恩病患儿的药代动力学特性见[药代动力学]。
- 【贮藏】2-8°C避光保存,不可冷冻。
- 【有效期】36个月。
- 【生产厂家】瑞士Cilag AG
-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荷兰Janssen Biologics B.V.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J20171001
- 【生产地址】瑞士Hochstrasse 201, CH-8205 Schaffhausen, Switzerland
- 【药品本位码】86978323000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