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食药监局发布2014年第6期违法广告公告 康本龙牌中低频治疗仪上黑榜
根据《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及《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和国家总局对违法广告监测情况,现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发布的12种药品、6种保健食品、1种医疗器械违法广告予以公告
产品分类:医疗器械
广告中标示名称:康本龙牌中低频治疗仪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温热中低频治疗仪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鄂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983号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鄂医械广审(文)第2013110049号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武汉市康本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产品批准文号:鄂食药监械(准)字2013第2260983号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新消息报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03、09、16日
违规原因: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山西食药监局:股骨头康复器、温热中低频治疗仪等广告违法
近日从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广告监测系统对山西省2014年6月份至8月份的《良友周报》、《山西广播电视报》、《山西商报》、《老友报》和《生活晨报》等报刊发布的医疗器械广告进行了监测,在监测中发现“股骨头康复器”、“温热中低频治疗仪”、“DK型前列腺治疗仪”、“磁疗疼痛贴”、“排便清肠器”和“腰部解压器”等7个医疗器械产品广告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含有有效率、获奖等综合性评价内容;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等严重违法行为。违法广告已移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