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法广告案例分析——人参雪蛤油
近日,深圳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监测媒体广告中发现,标示名称为“人参雪蛤油” 的保健食品发布的广告含有以下涉嫌严重违法情形:1、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2、含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或者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暗示该保健食品具有治疗疾病的作用。涉嫌违法内容详见标注处,该内容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已被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在此我局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药械及保健食品时,请认真阅读产品说明书,了解产品的功能主治和功效,并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和使用,谨防虚假违法广告的欺骗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