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昆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经审查,第五代口服胰岛素等广告违法。
食药监局表示,对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谨慎购买。并请广告代理公司、媒体加强广告审查,停止代理、发布违法广告。
序号:7
广告标注名称:第五代口服胰岛素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
生产企业:
产品批准文号:
刊登媒介名称:昆明幸福广播(FM105)
违法原因:宣传治疗功效;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云南省工商局2014年1-3月省属媒体重点涉嫌违法广告监测通报,第五代口服胰岛素榜上有名。
云工商广监字【2014】 001号
以下是监测到的部分涉嫌严重违法广告,现向社会予以通报,请广大消费者注意识别:
序号:6
类别:药品
名称:第五代口服胰岛素
违法表现: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