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赖诺普利片
- 【商品名/商标】
金捷妥
- 【规格】5mg*14片
- 【主要成份】本品主要成份为赖诺普利。
- 【性状】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
- 【功能主治/适应症】
高血压: 本品用于治疗原发性高血压及肾血管性高血压。可单独服用或与其他降压药合用。充血性心力衰竭:本品可与洋地黄或利尿剂相配合作为充血性心力衰竭的辅助治疗。急性心肌梗塞:本品用于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后24小时内血液动力学稳定的患者,能预防左室功能不全或心力衰竭的发展并提高生存率。患者在合适的条件下应接受常规推荐的治疗如溶血栓药、阿司匹林以及β-受体阻滞剂。
- 【用法用量】因为本品的吸收不受食物影响,可于餐前、餐时或餐后服用。本品应口服,一日一次。原发性高血压: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初始剂量一日10mg,维持剂量为一日一次,每次20 mg。剂量应视血压情况调整。在长期临床对照试验中使用的最大剂量为每日80mg。肾功能不全者、利尿剂不能中断的病人和由各种原因造成的低血容量和(或)低血钠的患者、以及患有肾血管性高血压的病人,需用较低起始剂量。
- 【不良反应】临床对照试验表明:本品通常耐受性良好。大部分情况下,副作用轻微且短暂。在对照试验中,本品最常见的副作用为:眩晕、头痛、腹泻、疲倦、咳嗽和恶心,其它少见的副作用有:直立效应(包括低血压)、皮疹和衰弱。
- 【禁忌】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或曾使用ACE抑制剂治疗而引起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禁服本品。
- 【注意事项】症状性低血压: 症状性低血压在无并发症的高血压患者中很少见到。在接受本品治疗的高血压病人中,如存在低血容量的情况,例如:利尿剂治疗、低盐饮食、透析、腹泻及呕吐时(参见【不良反应】),症状性低血压更易发生。患有充血性心衰竭的病人,无论是否伴有肾功能不全,都有曾发生症状性低血压的报道,严重心力衰竭患者症状性低血压发病机会更高。在使用大剂量利尿剂、低钠血症或肾功能不全时表现更明显。此类病人,需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治疗,且应随时观察病人情况以调整本品和/或利尿剂的剂量。同时应考虑缺血性心脏病或脑血管病的患者,血压过分下降会导致心肌梗死或脑血管意外。一旦发生低血压情况,病人应仰卧,如需要应静脉输注生理盐水,一次短暂低血压反应绝不是继续服用的禁忌,一旦扩容后血压上升,再用药通常是可行的。对血压正常或较低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服用本品会进一步降低血压,这种情况是预料之中的,不须停止治疗。如产生症状性低血压,可能需要减少本品的用量或停止治疗。急性心肌梗死时的低血压:急性心肌梗死病人在用血管扩张剂治疗后有进一步血液动力学恶化的危险时,不能用本品治疗。这些病人收缩压常为100mmHg或更低或为心源性休克。在心梗发生后的三天内,若收缩压为120mmHg或更低,应该减少用量。若收缩压为100mmHg或更低,维持量应减至5mg或临时减少至2.5mg。若低血压持续存在(收缩压低于90mmHg持续一小时以上)应该停止使用本品。肾功能损害:对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ACE抑制剂后产生的低血压可导致肾功能损害进一步加重。曾经有可逆性急性肾功能衰竭的报道。在一些患有双侧肾动脉狭窄或独生肾的肾动脉狭窄的患者中,用ACE抑制剂治疗后曾观察到血尿素和血清肌酐增加,停止治疗后可恢复,此种情况在肾功能不全患者中易发生。无明显肾血管病变的高血压患者,血尿素和血清肌酐曾有轻微和短暂的增加,特别是本品与利尿剂同时服用者。这种情况在己有肾功能不全的病人身上尤易发生,必要时需要减少及/或停止服用利尿剂和/或本品。
- 【药物相互作用】利尿剂:接受本品治疗的病人同时加用一种利尿剂,通常增加其抗高血压的疗效。己经使用特别是最近使用利尿剂的病人,合用本品时偶然会产生血压过分下降的情况。在使用本品治疗前停用利尿剂,可以减少症状性低血压出现的可能性(参见【注意事项】和【用法用量】)。 其他药物:与消炎痛合用时,本品的降压效果将减弱。本品与硝酸酯类药物合用时,临床上未产生不良的相互作用。如与其他排钠利尿剂合用时,锂的排泄可能降低。故此若使用锂盐,应密切监测血液中锂浓度。血钾:在临床研究中,血钾浓度通常保持在正常范围内,但在某些情况下,仍可能发生高血钾。产生高钾血症的危险因素包括肾功能不全、糖尿病和合用保钾利尿剂(例如:安体舒通、氨苯碟啶及氨氯吡咪)或钾补充剂或钾盐代用品,特别是在肾功能不全的病人中,会引起血钾浓度明显上升。如果本品需与上述药物合用,应谨慎并定期检测血清钾。如果本品与排钾利尿剂合用,利尿剂引起的低钾血症会有所改善。
- 【贮藏】遮光,密封保存。
- 【有效期】24个月。
- 【生产厂家】汕头金石制药总厂有限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65767
- 【生产地址】汕头市泰山路36号
- 【条形码】6922242737008
- 【药品本位码】869004800013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