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工商局通报2015年一季度广告监测情况 东方神参上黑榜
7日从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获悉,2015年1-3月,该局对省属电视、广播、平面18家主流媒体广告进行了监测,共监测到广告40235条/次,查出涉嫌违法广告1791条/次,涉嫌违法率4.45%。
省属主流媒体2015年一季度部份重点涉嫌违法广告列表
序号:33
广告名称:东方神参
发布媒体:云南经济广播FM887
商品类别:普通食品类
违法表现:大众传播媒介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广告。食品广告出现医疗用语或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直接或者间接地宣传治疗作用,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该食品的治疗作用;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违法依据:《广告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广告法》第十九条;《食品广告发布暂行规定》第七条、《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
关联资料:黑龙江工商局曝光41条严重涉嫌违法广告,东方神参在列。
黑龙江省虚假违法广告公告(2014年第14期),将4个新闻媒体在5月份发布的违法广告予以公告。
根据公告,以下41条严重涉嫌违法广告中宣传含有不科学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和有效率,利用消费者形象作证明,暗示包治百病,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请广大消费者增强法律意识,防止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