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内有关人士透露,宣传所谓的 “三家正宗膏药”、“国家二级保密”其实就是自我炒作的噱头,是虚假宣传的常用手段。
记者注意到,千年活骨膏还以患者名义例证,“患病近20年……用了一周左右肿胀就消失了,只用了两个周期,关节屈伸灵活,走路、上下楼都利利索索的。”而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中不得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的内容。
蹊跷的是,千年活骨膏在介绍产品时,用的是“准字号”模棱两可的三个字,并未标明是药准字还是医疗器械准字,也未注明产品生产企业名称、产品生产批号、广告批准文号等必须标注的信息。
按照广告注明的销售地址,中国青年网记者来到位于大观园附近的宏济堂新济药店,但奇怪的是,在柜台上并未发现摆放千年活骨膏。一位女性销售人员从身后药柜拿出一盒千年活骨膏向记者介绍,“治关节炎的话,用这个二号贴就好,用完之后拐杖都可以不用了。”
据介绍,“千年活骨膏”每盒售价118元,每盒4贴。30天为一疗程。“一般是两到三天贴一贴,休息一天,一个月一疗程十盒。”这位销售人员说,“一般一个疗程下来,疼痛、肿胀可以恢复到70%,骨质增生一般两个月就好了。”
这位销售人员强调,该药店从2007年开始卖“千年活骨膏”,回头率达到80%。“一天的话可以卖一百多盒。”
而据广告法相关规定,药品、医疗器械宣传中,不得含有“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内容,也不允许“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内容。
记者就上述情况咨询山东工商部门相关负责人,得到的回应是其涉嫌虚假宣传及涉嫌违法广告。
千年活骨膏实为“远红外贴”,或被停产
在千年活骨膏的另一处销售地点——济南第五人民医院附近的金日大药房,中国青年网记者发现“千年活骨膏”就摆放在药店正对门口的显要位置。
不过记者查看后发现,千年活骨膏包装盒上的批准文号是豫食药监械(准)字2014第2260065号。当记者质疑当药品卖的千年活骨膏为何不是药品准字号时,“械药准字是手工熬制的,是国家准字的最高级别。”该药店的一位男性工作人员称,“这个是黑膏药,当然属于药了,我们在济南已经卖了10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