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验,国家食药监局没有批准名称为“姜大夫滴耳油”的药品(国家食药监局网站查询返回的结果),广告中的“姜大夫滴耳油”或“姜大夫灵耳通”不是药品,没有治疗功效,不能代替药物用于治疗疾病,请消费者谨慎选择。
在上一个关于“姜大夫灵耳通”的咨询回复中,我们详细阐述了其真实属性和违法本质,消费者可点击下面链接查看:姜大夫灵耳通真的管用么?
与“姜大夫滴耳油”名称相近的药品由:滴耳油,由下列五厂家生产:
国药准字Z11020724,北京同仁堂股份有限公司同仁堂制药厂
国药准字Z21021081,辽宁修正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36020974,江西德成制药有限公司
国药准字Z51021332,四川迪康科技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迪康制药公司
国药准字Z44023474,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