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茅药酒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5-09-21 13:07:57    来源:  作者:

江苏省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5月份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监测情况,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鸿茅药酒上黑榜。

4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江苏省2015年5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鸿茅药酒等产品广告违法。

序号:6
产品分类:药品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鸿茅药酒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内蒙古鸿茅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扬州生活频道(3)
违法广告播出总次数:1

关联资料:工商总局公布鸿茅药酒等十大严重违法广告

国家工商总局2011年6月16日对今年一季度全国部分电视、报纸、广播媒体发布的药品、医疗、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监测抽查时发现,部分广告存在严重违法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6日对包括“鸿茅药酒”“降压0号”在内的十大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公告。

鸿茅药酒药品广告使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证明疗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河南开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广西南宁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黑龙江绥化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江苏无锡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青海西宁电视台新闻频道、山东淄博电视台新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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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8-04-21 11:41:12
最近这个鸿茅药酒可是出尽了风头啊
匿名发表于 2017-07-09 11:39:35
前几年就买过这个药酒,治风湿,后来看到德德玛说喝这个药酒治好了心衰,原来都是严重夸大疗效,欺骗。
匿名发表于 2017-07-09 11:32:58
近日,中国经济时报记者接到河北石家庄、北京等地读者反映,“鸿茅药酒”利用一些文艺明星、医学专家以及很多患者作疗效证明,夸大功能主治,超越药监部门审批的广告范围,误导患者消费。

举报称,鸿茅药酒的广告中宣称“鸿茅药酒,一药治多病;一药贯通三焦,多病同治,慢病快治”;还宣称鸿茅药酒是国宝级药酒,入选“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等。

为求证反映信件内容的真实性,2009年2月18日起,中国经济时报记者先后到北京、石家庄等地进行了调查采访。

利用名人、专家、患者作疗效证明

2月28日21时10分左右,记者在北京某区电视台播放的鸿茅药酒广告中看到,这部时长12分钟的广告由央视《健康之路》节目主持人张毅、北京电视台《娱乐现场》节目主持人索妮、著名中医临床专家梅宏林主任、积水潭医院主任医师马必生教授、中国医药教育协会分会秘书长刘立、演员陈宝国、德德玛等以及多名患者和数十名观众参与,其解说内容称,鸿茅药酒从心、脑、肺、脾、胃、肝、肾到泌尿、生殖、骨病,无所不治,治无不好。“喝鸿茅药酒三焦贯通,顽症根治,百病不生;老病不犯,新病不增,幸福万年,无病人生”等语言随处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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