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食药监局: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味龙胆花丸等产品广告违法
30日,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第8号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据公告,2015年4月份,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的违法药品广告600条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3条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35条次。
序号:47
广告类别:药品
广告中标示名称:十五味龙胆花丸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十五味龙胆花丸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4020037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新周报.天下传奇
发布时间:2015.4.18
发布次数:1
发布公告单位: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联资料: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15年7月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结果的公告,涉及西藏神猴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十五味龙胆花丸。
我局对我市主要的电视频道、电台频道和报纸类平面媒体2015年7月份发布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进行了监测,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发布标准》、《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判定,属于严重违法违规的广告共计14条次,涉及产品10个,多数发布在平面媒体上。
典型的违法违规药品、保健食品广告有:
一、广告中标示名称为“十五味龙胆花丸”的药品,标示的药品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Z54020037”。经查询,该药品批准的功能主治为“清热理肺,止咳化痰。用于支气管炎所致的咳嗽气喘,声嘶音哑”。广告声称该药为“千年藏药”、“除根,二十天治肺养肺”、“有效性 和安全性完全超越了以往的咳嗽治疗药物”。该广告严重违反了药品广告中不得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不得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等法律法规规 定,欺骗和误导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