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食药监局公布2015年4月违法药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明复牌通脉颗粒上黑榜。
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将2015年4月份监测发现的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发布情况予以公告,并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在医生或药师的指导下购买药品和医疗器械;保健食品没有治疗作用,不能代替药品,请谨慎购买。
序号:9
产品类别:处方药
广告中标示名称:明复牌通脉颗粒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通脉颗粒
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655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违法广告发布次数:1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南国今报
发布时间:4月2日
违规原因: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5.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关联资料:湖南省违法药械广告公告,涉及吉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通脉颗粒。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发布湖南省2012年第4期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根据公告,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提交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56条违法药品广告、4条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1条违法保健食品广告。
广告中标示名称:通脉颗粒
通用名称:通脉颗粒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22022655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未标示
生产企业名称:林省通化博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石门新闻综合、图文频道
违法广告刊播时间:2012.7.18
违法广告次数:1
违法原因:处方药违反规定在大众媒体发布广告,严重夸大产品功效,含有不科学的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