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药监局:2015年1月监测发现违法广告606条次,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亿列康肝肾滋上黑榜。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5日在其官网发布2015年1月份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公告。据公告,监测发现,2015年1月份在省内发布的违法广告共606条次。其中违法药品广告424条次,涉及43个品种;违法医疗器械广告18条次,涉及9个品种;违法保健食品广告164条次,涉及10个品种。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依据职能,对公告中涉及的品种进行重点监督检查,请广大消费者切勿轻信虚假广告宣传,以免造成自身健康和经济权益的损害。
序号:24
广告中标示名称:亿列康
产品名称:肝肾滋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未标示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豫药广审(文)第2014030016号
生产企业名称: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发布媒体:广州日报
刊播时间:2015.1.15
次数:1
关联资料: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肝肾滋”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将2010年4月份在辽宁省行政区域内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肝肾滋”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
标示药品名称:肝肾滋
标示药品生产企业:河南省新四方制药有限公司
刊播媒介名称:铁岭广播电视报
刊播时间:4.15
违法原因:绝对化用语夸大疗效,以患者名义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