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乐宝违法广告遭查处

2015-10-12 11:45:27    来源:  作者:

  株洲食药监局发布2015第1期违法广告公告,古乐宝上黑榜。

  12日,株洲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2015第1期株洲市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广告公告,2种药品、2种医疗器械、20种保健食品广告违法。
  
  序号:6
  广告中标示名称:古乐宝
  通用名称或产品名称:无法核实
  广告中标示产品批准文号:无法核实
  广告中标示广告批准文号;无法核实
  生产企业名称(或证件持有者):无法核实
  发布违法广告媒体:株洲晚报
  发布时间:2014-12-18 00:00:00
  违规项:2
  违规原因:1.宣传治疗功效;2.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关联资料:湖南省工商局发布部分媒体广告违法情况通报,涉及古乐宝。

  根据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发布的信息,2015年1-3月,国家工商总局监测发现我省77个媒体(其中电视频道47个、广播频率6个、报纸24种)发布了2672条涉嫌严重违法广告,计10436条次,严重违法率1.91%,排名全国第11位。

  13、常德都市频道:发布广告3077条次,其中严重违法广告455条次,严重违法率达14.79%。主要严重违法广告有:古乐宝药品、红松蜂胶普通食品等广告。

  上述媒体涉及的广告中,药品广告的违法表现主要体现在“处方药在大众传播媒介发布广告或者以其他方式进行以公众为对象的广告宣传”、“含有不科学地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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