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的精神,医院收费明细单能放在阳光下暴晒,患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他们何苦找医闹维权呢?而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存在门槛高、时间长、投入大的问题。因此,医疗纠纷增加的症结主要在于,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如果用强制手段对付医疗纠纷,无异于给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加油。
一直以来,医疗纠纷的解决对医患双方都是个难题。在此次天津市8项重大医疗卫生改革措施中,其中一项就是关于医疗纠纷处理的。明年起,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理将执行新方法,引入第三方介入机制。(12月20日《城市快报》)
其实,医疗纠纷问题不仅天津一地独有,它也是一个带有共性的社会问题。为了应对医疗纠纷,医院可谓煞费苦心。有的医院让医护人员戴钢盔上班,有的医院聘请民警担任副院长。应该承认,民警进驻医院对于维持医院秩序,打击医闹,有一定的作用。但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是,医院有民警撑腰,谁来维护患者的利益呢?我认为,在医疗机构掌握话语权的情况下,请警察、戴头盔对付医闹,除了激起患者反感外,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那么,到底该如何处理医疗纠纷呢?
在此,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当前医疗卫生行业的大背景。药价虚高、医生开大处方、大检查单,收红包、医院重复收费、见死不救……在医风不正、医德滑坡的现实语境下,患者普遍对医院缺乏信心,医患纠纷不断。而且,医疗事故鉴定往往由同一个圈子的医生完成,“兄弟给兄弟做鉴定”,其可信度难以让人信服。比如,2003年至2005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鉴定共354宗,仅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由于医疗鉴定的结果大多不利于患方,影响了患者对医疗鉴定的信任。
从患者的角度讲,他们请“医闹”讨说法实际上是无奈之下的“另类维权”。如果医生多些职业道德与救死扶伤的精神,医院收费明细单能放在阳光下暴晒,患者的利益得到维护,他们何苦找医闹维权呢?而且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存在门槛高、时间长、投入大的问题。因此,医疗纠纷增加的症结主要在于,医疗纠纷处理机制不完善,患者维权遇到瓶颈。如果用强制手段对付医疗纠纷,无异于给紧张的医患关系火上加油。
而引入第三方机构介入调解医疗纠纷以后,情况大大不同。这既给那些不信任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嫌司法途径麻烦费事的患者一方,提供了一个制度出口与表达诉求的平台,独立于医疗机构之外的第三方,在公平公正性方面也易于得到社会认同。而且通过非诉讼争议解决方式,为调处医疗纠纷提供公益性服务,还能使医患矛盾解决方式更加柔和。作为一个专门的公益运作机构,也有利于降低患者维权成本,提高医患纠纷处理效率。无论对处于弱势的患者,还是对疲于应付医疗纠纷的医院来说,都是有利的。在医疗纠纷白热化的当下,组建第三方机构介入医疗纠纷,打破医院单方面话语权,对调和医患关系有好处,值得肯定。在第三方力量的作用下,医患博奕将逐步趋向公平。
当然,为了保证其公正性与权威性,机构成员不仅应该拥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医疗知识,而且要吸收医院、媒体、百姓等多方面的代表。
而且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的定位问题也很重要。比如第三方机构的法律性质、经费与工作人员薪金保障,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