胃康灵胶囊不合格遭查处 国金药业

2016-03-16 09:24:14    来源:  作者:

  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违规生产胃康灵胶囊的通告(2016年第51号)。

  近期,根据国家药品抽验中发现的线索,河北、吉林、黑龙江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部分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了检查,发现个别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生产胃康灵胶囊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经厦门市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企业生产的部分批次胃康灵胶囊中检出白芍药材原粉的显微特征,提示企业可能存在违反生产工艺要求,使用白芍药材原粉替代白芍提取物投料的情况。

  二、河北、吉林、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别查明河北省的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违反注册申报工艺,使用白芍药材原粉投料的行为。相关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要求企业立即召回产品、暂停生产销售的措施,以控制风险。

  四、河北、吉林、黑龙江、海南、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对企业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在控制风险的同时,迅速查清违法事实,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相关规定查处。查处情况于2016年5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关联资料: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小儿咳喘灵颗粒抽检不合格

  2012年7月17日消息,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结果称,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款小儿咳喘灵颗粒不合格。

  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了2012年第一季度药品质量公告。结果显示,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一款规格为每袋装2克,批号为101121的小儿咳喘灵颗粒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YBZ04292006的规定,主要不合格项目为检查(溶化性)。被抽样单位是广东万济医药有限公司。

  据悉,检查(溶化性)是药物的物理性质,此项目不合格会直接影响药物的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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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发表于 2016-12-09 10:04:29
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15年药品抽验中,发现河北国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胃康灵胶囊存在风险。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该企业开展了飞行检查,同时抽取部分样品进行检验,发现该企业存在不按注册申报工艺生产胃康灵胶囊的行为。目前,该企业已停止胃康灵胶囊的生产销售,并对问题产品进行了召回。邢台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对该企业进行立案调查,相关调查处理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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