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示】处方药须凭处方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 【产品名称】注射用盐酸头孢吡肟
- 【规格】2g
- 【主要成份】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头孢吡肟。化学名称:1-[[(6R,7R)-7-[2-(2-氨基-4-噻唑基)(甲氧亚胺基)乙酰氨基]-2-羧基-8-氧代-5-硫杂-1-氮杂双环[4.2.0]辛-2-烯-3-基]甲基]-1-甲基吡咯烷氯化物,72-(Z)-(O-甲基肟),盐酸,一水合物。
- 【性状】本品为白色至微黄色结晶性粉末。
- 【功能主治/适应症】
本品可用于治疗成人和2月龄至16岁儿童上述敏感细菌引起的中重度感染,包括下呼吸道感染(肺炎和支气管炎),单纯性下尿路感染和复杂性尿路感染(包括肾盂肾炎),非复杂性皮肤和皮肤软组织感染,复杂性腹腔内感染(包括腹膜炎和胆道感染),妇产科感染,败血症,以及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患者的经验治疗。也可用于儿童细菌性脑脊髓膜炎。怀疑有细菌感染时应进行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但是因为头孢吡肟是一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的广谱杀菌剂,故在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前可开始头孢吡肟单药治疗。对疑有厌氧菌混合感染时,建议合用其他抗厌氧菌药物,如甲硝唑进行初始治疗。一旦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揭晓,应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 【用法用量】本品可用静脉滴注或深部肌内注射给药。成人和16岁以上儿童或体重为40公斤或40公斤以上儿童患者,可根据病情,每次1~2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轻中度尿路感染,每次0.5~1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或深部肌内注射,疗程7~10天;重度尿路感染,每次2克,每12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10天;对于严重感染并危及生命时,可以每8小时2克静脉滴注;用于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经验治疗,每次2克,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疗程7~10天或至中性粒细胞减少缓解。如发热缓解但中性粒细胞仍处于异常低水平,应重新评价有无继续使用抗生素治疗的必要。2月龄至12岁儿童,最大剂量不可超过成人剂量(即每次2克剂量)。体重超过40公斤的儿童的剂量,可使用成人剂量。一般可每公斤体重40毫克,每12小时静脉滴注,疗程7~14天;对细菌性脑脊髓膜炎儿童患者,可为每公斤体重50毫克,每8小时一次,静脉滴注。对儿童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经验治疗的常用剂量为每公斤体重50毫克,每12小时一次(中性粒细胞减少伴发热的治疗为每8小时一次),疗程与成人相同。2月龄以下儿童经验有限。可使用每公斤体重50毫克剂量。然而2月龄以上儿童患者的资料表明,每公斤30毫克,每8或12小时一次对于1至2月龄儿童患者已经足够。对2月龄以下儿童使用本品应谨慎。儿童深部肌内注射的经验有限。
- 【不良反应】1.通常有良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微,常为一过性,很少需要终止治疗,使用马斯平治疗中报导的不良反应如下:报导的不良反应(1-2%) 腹泻和皮疹 少见的不良反应(<1%)过敏反应:瘙痒、皮疹、发热。消化系统:恶心、呕吐、口腔念珠菌病。局部反应:静脉滴注后脉管炎或血栓性脉管炎,注射部位和疼痛和炎症。 神经系统:感觉异常和头痛。在儿童脑膜炎患者治疗中,中枢神经系统不良事件偶有发生,表现为惊厥、嗜睡、神经紧张和头痛,但主要是由于脑膜炎基础病变引起,与使用马斯平无明显关系。罕见的异常:(<0.1%)过敏性反应、支气管痉挛、低血压、血管扩张、胃痛、阴道炎、大肠炎、伪膜性肠炎、机会性感染、口腔溃疡、浮肿、关节痛、眩晕、意识模糊、味觉改变、耳鸣、惊厥。2.实验室检查异常:为轻度和一过性的,包括嗜酸性细胞增多,转氨酶增高,氨质血症,肌酐增高,凝血酶原时间及部分凝血活酶时间延长、磷酸酶水平降低。粒细胞减少者罕见。儿童患者中偶见高钾血症。
- 【禁忌】本品禁用于对头孢吡肟或L-精氨酸﹑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β-内酰胺类抗菌素有即刻过敏反应的病人。
- 【注意事项】1.使用本品前,应该确定患者是否有头孢吡肟、其他头孢菌素类药物,青霉素或其他b-内酰胺类抗菌素过敏史。对于任何有过敏,特别是药物过敏史的患者应谨慎。2.广谱抗菌药可诱发伪膜性肠炎。在用本品治疗期间患者出现腹泻时应考虑伪膜性肠炎发生的可能性。对轻度肠炎病例,仅停用药物即可;中、重度病例需进行特殊治疗。有胃肠道疾患,尤其是肠炎患者应谨慎处方头孢吡肟。3.与其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类似,头孢吡肟可能会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对于存在引起凝血酶原活性下降危险因素的患者,如肝、肾功能不全,营养不良以及延长抗菌治疗的患者应监测凝血酶原时间,必要时给予外源性维生素K。4.本品所含精氨酸在所用剂量为最大推荐剂量的33倍时会引起葡萄糖代谢紊乱和一过性血钾升高。较低剂量时精氨酸的影响尚不明确。5.对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60ml/min)的患者,应根据肾功能调整本品剂量或给药间歇时间。6.本品与氨基糖苷类药物或强效利尿剂合用时,应加强临床观察,并监测肾功能,避免引发氨基糖苷类药物的肾毒性或耳毒性作用。
- 【药物相互作用】和多数β-内酰胺抗生素一样,由于药物的相互作用,头孢吡肟溶液不可加至甲硝唑、万古霉素、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或硫酸奈替米星、氨茶碱溶液中。头孢吡肟浓度超过40mg/ml时,不可加至氨苄青霉素溶液中。如有与头孢吡肟合用的指征,这些抗菌素应与头孢吡肟分开使用。头孢吡肟可引起尿糖试验假阳性反应。建议使用本品治疗期间,使用葡萄糖氧化酶反应检测方法。
- 【生产厂家】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20080414
- 【生产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坦洲镇嘉联路12号
- 【药品本位码】86900600001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