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商局:5产品广告涉嫌违规,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汉森元牌汉森元粉上黑榜。
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23日发布公告称,近期,该局在监测中发现大连市部分媒体发布的产品广告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根据《违法广告公告制度》,大连市工商局予以警示公告:
(一)汉森元牌汉森元粉保健食品广告(生产单位:西安佳诚药业有限公司)。该广告含有“28天,告别49种慢性病”等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治疗作用,并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的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属严重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发布媒体类型:广播类。
关联资料:黑龙江曝光4条违法广告,涉及食饵多通葆(汉森元牌汉森元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通报和黑龙江省工商局广告监测中心监测,2016年1月,黑龙江省被监测媒体119家,现将4条违法广告予以公布曝光,要求有关媒体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坚持守法经营、诚信经营理念,坚决杜绝发布虚假违法广告。同时,提示广大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不要轻信那些违法失真的广告,以免上当受骗。
序号:3
广告名称:食饵多通葆(汉森元牌汉森元粉)
广告类别:保健食品
发布媒体:佳木斯经济生活广播(FM96 AM1143)
播出总条次:10
播出时间:2016-01-05
违法原因: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形式发布保健食品广告;广告内容中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出现了医疗用语、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利用专家、患者的名义做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