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药警示:骨寿康乌蛇枸杞丸

2016-05-20 18:23:57    来源:  作者:

河北区检察院查堵“骨寿康乌蛇枸杞丸”

近日,河北区检察院在办案中发现一种假药在网上大量销售,遂制发检察建议,建议协调各方力量,加强药品市场监管,打击不法商家。

去年6月,河北区检察院受理公安河北分局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某涉嫌销售假药一案。该院经审查认定,李某某之前为天津某科技公司(已注销)法定代表人,其通过网络和实体店向不特定人群零售和批发贴有该公司标签的假药“骨寿康乌蛇枸杞丸”,涉案金额达60余万元,该假药经天津市药品审评中心认定,在患者未知情的情况下服用,会产生严重后果。检察干警在淘宝网搜索“骨寿康”,发现大量网上商家销售贴有该公司标签的“骨寿康乌蛇枸杞丸”。针对上述问题,河北区检察院向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发检察建议,建议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商家利用网络途径销售假药的违法行为。

收到检察建议书后,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检察建议作出书面回复,表示已采取五项措施严厉打击假药犯罪:一是继续责成河北区市场监管局进一步配合司法机关办理好假药案件;二是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对淘宝网仍有商家发布“骨寿康乌蛇枸杞丸”销售信息的情况进行研判,并尽快将相关违法信息通报给所涉及的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三是进一步协调市通信管理局,对注册在天津市的涉药网站进行筛查,一旦发现相关违法信息,及时按相关程序予以关闭;四是对发现涉嫌发布“骨寿康乌蛇枸杞丸”销售信息中标示的联系方式或地址为本市辖区的,将及时通报公安部门,对相关线索开展联合调查,对涉案违法犯罪行为予以打击;五是对于已认定属于非药品冒充药品的违法产品及时予以曝光,提高群众辨别违法产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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