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市级医院使用廉价药物经费补助实施办法》由宁波市卫生、财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合签署。这意味着,从今年起,宁波市财政给医院的补助与最小包装价格30元以下药物的使用情况挂钩。经记者向国家卫生部政策法规司求证,这是我国首个廉价药物制度。
廉价药物制度在我市9家市级医院推行,为百姓带来了实惠——实施10个月市民少掏药费1.13亿元。这是笔者昨天从市卫生局获悉的。
去年年初,我市出台全国首个廉价药物制度,由政府用较少的投入补偿医院因使用廉价药物而减少的药品纯收入,以大幅降低群众药费。这一制度将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每门诊人次药费、每住院床日药费、廉价药物使用金额占全部药品使用金额的比例这四个指标纳入对9家市级医院考核。达标者,使用廉价药物减少的纯收入财政给予全额补助;未达标者按比例扣发。
我市的廉价药物主要指安全、有效、常用且价格较低的普通药品,包括:一是浙江省第一批常用低价药品384种;二是医院销售的药品最小包装单位价格在30元及以下的。
昨天市卫生局的报表显示,9家市级医院每门诊人次平均药费为105.60元,比上年下降8.9元;每住院床日平均药费为374.68元,比上年下降17.7元。其中,传染病医院每门诊人次药费下降51.11元,降幅最大;中医院的每床日药费降幅最大为94.29元。
廉价药物制度从去年3月起在9家市级医院实施以来,10个月共减少患者药费1.13亿元。由于医院使用廉价药物,减少了医院药品纯收入,财政应补助医院共计2602万元。经费补助最高的为李惠利医院,为694万元。
深度分析
对破解“看病贵”的三个正效应
蒋炜宁 严敏华
廉价药物制度在我市9家大医院实施10个月来,市民“看病贵”难题得到有效缓解。
昨天,市卫生局副局长王仁元在接受采访时说,这一制度至少带来了三个正效应:市民得到了实惠;合理用药逐渐成为医生头脑中一根“紧绷的弦”;通过机制创新破解“看病贵”难题。今年,我市将通过药品集中询价与竞价采购在全市普及廉价药物制度,更多市民将得到实惠。